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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發現自己的網誌已經變成月刊……

這不是一件好事阿!!! 一方面..是發現自己的懶散真是無可救藥

另一方面...是被大家發現我的生活乏善可陳阿!!!!!才會沒東西可寫

喔不~~~~ 我不喜番~~~~ ()

所以為了保持面子()…希望我的日記千萬不能變成季刊!!理想狀態至少是週記,不然最低限度也是半月刊~

對了..想當年當學生時最痛恨寫週記了老娘不適合跟老師掏心掏肺阿!!!

而且生活乏善可陳這件事似乎是從學生時代就開始了!! 每天還不就上課下課、唸書、看電視、吃飯、拉屎到底是有什麼好分享的阿~~~~

總不能跟老師分享班上的八卦!(哈) 而且我跟老師根本不熟啦~~~

 

好了..靠腰了一段廢話接下來~~ 又是另一段廢話嘍! ()

今天發現自己的紅筆斷水了,身為愛地球的一份子,我當然是要盡力搶救他嘍!!

我先用賴打燒她的頭~~

結果……原本還可劃出淡淡紅光的她變成完全性的畫不出顏色了!!! ()

~~~ 我把原來還在彌留的直接讓他斷氣了………

說到底,余致力於修理斷水筆以來..好像從來不曾挽救任何一支阿!!!我現在才發現這個驚人的事實。

之前有次用賴打燒,結果頭跟身體就這麼永遠的分離了!!!

要不然用熱水泡,換來的結果是他只迴光返照大約2小時!(我光泡就泡了30分鐘ㄟ!!!!)

 所以結論是………我不適合拯救斷水筆的生命阿(無奈ing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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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薰薰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