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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發現自己的網誌已經變成月刊了……
這不是一件好事阿!!! 一方面..是發現自己的懶散真是無可救藥…
另一方面...是被大家發現我的生活乏善可陳阿!!!!!才會沒東西可寫…
喔不~~~~ 我不喜番~~~~ (哭)
所以為了保持面子(笑)…希望我的日記千萬不能變成季刊!!理想狀態至少是週記,不然最低限度也是半月刊…噗~
對了..想當年當學生時最痛恨寫週記了…老娘不適合跟老師掏心掏肺阿!!!
而且生活乏善可陳這件事似乎是從學生時代就開始了!! 每天還不就上課下課、唸書、看電視、吃飯、拉屎…到底是有什麼好分享的阿~~~~
總不能跟老師分享班上的八卦!(哈) 而且…我跟老師根本不熟啦~~~
好了..靠腰了一段廢話…接下來~~ 又是另一段廢話嘍! (跌)
今天發現自己的紅筆斷水了,身為愛地球的一份子,我當然是要盡力搶救他嘍!!
我先用賴打燒她的頭~~
結果……原本還可劃出淡淡紅光的她…變成完全性的畫不出顏色了!!! (驚)
啊~~~ 我把原來還在彌留的直接讓他斷氣了………
說到底,余致力於修理斷水筆以來..好像從來不曾挽救任何一支阿!!!我現在才發現這個驚人的事實。
之前有次用賴打燒,結果頭跟身體就這麼永遠的分離了!!!
要不然用熱水泡,換來的結果是他只迴光返照大約2小時!(我光泡就泡了30分鐘ㄟ!!!!)
所以結論是………我不適合拯救斷水筆的生命阿。(無奈i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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